我部于2025年11月10日 發(fā)布了2025-JQ01-W1415倉儲貨架、搬運設備、集裝器具等配套帶量集采項目招標公告,現(xiàn)需對有關內容予以變更,按照軍隊采購相關法規(guī)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購包1: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參數(shù)澄清更正內容:
將1-21 標的名稱:前移式堆高車中第8條參數(shù)“行進速度滿載≥5/4km/h,起升速度滿載/空載≥0.135/0.110m/s,下降速度空載/滿載≥0.085/0.132m/s”澄清更正為“行進速度空載/滿載≥5/4km/h,起升速度空載/空載≥0.135/0.110m/s,下降速度空載/滿載≥0.085/0.132m/s”
其他內容不變
二、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處罰供應商的產品,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確需配套使用的,選用該產品的金額不得超過項目總金額的30%。其中,①是否屬于“確需配套使用”由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情況說明或在評審現(xiàn)場予以澄清;②在一個項目中同一家供應商代理多家受處罰供應商產品,總共不超過30%;③“受處罰供應商”是指在軍隊采購網內網發(fā)布的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軍隊采購失信名單、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裝備承制單位失信名單明確的處理期限和處理范圍內的供應商。
(2)電子招投標項目,所有因保密原因無法線上提供的文件資料,投標供應商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一并線下密封提交至采購機構,逾期未提交的資料不予接收,后果自負。
(3)查實惡意投訴,或3年內累計2次投訴理由不成立的,給予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
(4)投標供應商遞交投標文件前,務必根據項目實際仔細對照投標對照表(詳見附件)逐條核查相應問題是否存在,否則后果自付。
(5)質疑注意事項:質疑前請預先按照采購公告附件【采購項目質疑注意事項】核對事項是否屬于質疑事項,如確需質疑,請在工作時間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聯(lián)系質疑聯(lián)系人,獲取質疑郵箱地址。
4.投標保證金退還工作人員: 余助理021-****** 黃助理021-******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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