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原公告的征集項目名稱:上猶縣政府投資項目預(yù)算結(jié)算評審機構(gòu)征集項目
2、征集項目編號:K************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征集公告變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變更
更正內(nèi)容:
原征集文件評標標準“固定辦公場所配備,固定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90平方米)與采購人直線距離:10公里(不含)以內(nèi)的,得15分;10公里(含)-20公里(不含)的,得10分;20公里(含)-400公里(不含)的,得6分;40公里(含)及以外的,得2分;無響應(yīng)的,得0分。固定辦公場所須提供房屋購買或租賃合同(須提供房屋******辦公室照片、檔案室平面圖及照片。 注:提供分公司材料的,需要提供總公司授權(quán),而且僅可授權(quán)同一家分公司。”現(xiàn)變更為:“固定辦公場所配備,固定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90平方米)與采購人直線距離:10公里(不含)以內(nèi)的,得15分;10公里(含)-20公里(不含)的,得10分;20公里(含)-40公里(不含)的,得6分;40公里(含)及以外的,得2分;無響應(yīng)的,得0分。固定辦公場所須提供房屋購買或租賃合同(須提供房屋******辦公室照片、檔案室平面圖及照片。承諾入圍后配備的提供承諾函,承諾函中需明確配備的固定辦公場所與采購人的直線距離,承諾收到入圍通知書后7日內(nèi)完成固定辦公場所配備并向采購人提供固定辦公場所須提供房屋購買或租賃合同(須提供房屋******辦公室照片、檔案室平面圖及照片備案。如果未按書面承諾函履行的或提供虛假承諾的,將取消入圍資格或終止合同并上報監(jiān)管部門。?注:提供分公司材料的,需要提供總公司授權(quán),而且僅可授權(quán)同一家分公司。”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為征集公告、征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征集公告、征集文件相應(yīng)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nèi)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稱:******財政局
地 址:上猶縣水口路
聯(lián)系方式:******
(二)征集代理機構(gòu)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上猶縣文興路建筑企業(yè)孵化中心四樓
聯(lián)系方式:******
(三)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盧先生
電 話:******
征集人:******財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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