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應商:
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及招標人的要求,現對本項目原招標文件中的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改:
1、將原招標文件中“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后30個日歷日內完成交貨及安裝調試。”更改為“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后20個日歷日內,完成交付第一批車輛設備(即簡易垃圾箱不少于60個,鉤臂車不少于8臺);剩余部分的簡易垃圾箱和鉤臂車于合同簽訂生效后30個日歷日內完成交貨及安裝調試。”。
2、將原招標文件中第二部分招標項目要求“二、技術要求”中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改:
(1)將“鉤臂車”中的“▲4.底盤發(fā)動機額定功率(KW)/轉速(r/min)/排量(ml):88/2900/2999?!?strong>更改為“▲4.底盤發(fā)動機額定功率(KW)≥88?!薄?/span>
(2)將“鉤臂車”中的“▲5.外形尺寸(長*寬*高)(mm)≤5500*1940*2200,軸距(mm)≤3360。”更改為“▲5.外形尺寸(長*寬*高)(mm):5500*1940*2200(允許±10% 偏差),軸距(mm)≤3360?!?。
3、更改原招標文件中第五部分“產品買賣及服務合同”部分內容,具體更改內容詳見更改后的招標文件。
4、將原招標文件中的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作如下更改:
(1)將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5年12月23日9:00時至9:30時(北京時間)”更改為“2026年1月4日9:00時至9:30時(北京時間)”。
(2)將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25年12月23日9:30時(北京時間)”更改為“2026年1月4日9:30時(北京時間)”。
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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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江門分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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