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區(qū)智能交通系統(tǒng)建設更新項目(項目名稱)丹徒區(qū)智能交通系統(tǒng)建設更新項目(標段名稱)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丹徒區(qū)智能交通系統(tǒng)建設更新項目(項目名稱)已由(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鎮(zhèn)徒經辦收請[2020]545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 2.招標代理機構 |
| ??????******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
| 3.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
| 3.1 建設地點:谷陽大道 |
| 3.2 工程規(guī)模:造價約1647萬元 |
| 3.3 工程估算價(萬元):1647 |
| 3.4 計劃開、竣工時間: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 |
| 3.5 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相應招標內容為: |
|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 | ZJDT************ | 丹徒區(qū)智能交通系統(tǒng)建設更新項目 | 工程量清單及現(xiàn)場施工條件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 100日歷天 | |
| ?????? 各投標人可就上述標段中1個標段投標,最多可以中1個標段。 |
| 4.投標人資格要求 |
| 4.1 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
| 4.1.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
| 4.1.2 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
|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電子與智能化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一級]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公路機電工程二級](含)以上; |
| (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yè)及資質等級:[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冊二級建造師·公路工程](含)以上; |
| 4.1.3 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 |
| 4.1.4 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應取得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4.1.5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
| ????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
|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
| 4.1.6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
|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
|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
|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
|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
|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
|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 (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 年的; |
| ******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
| (10)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4.1.7 其他必要條件: |
| (1)依據鎮(zhèn)政辦發(fā)[2016]42號文規(guī)定,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本地施工企業(yè)應出具鎮(zhèn)江地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以下簡稱“信用管理手冊”);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外地施工企業(yè)應出具鎮(zhèn)江地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信用管理手冊》或在鎮(zhèn)江地區(qū)繳納的有效期內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憑證。 |
| (2)投標人提供為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3個月2021年3月和2021年4月和2021年5月的社會保險證明(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前三個月,不包含當月)。 |
| ??注:1.如投標人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相應的文件規(guī)定; |
| ????????2.項目負責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項目負責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
| 4.2 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
| ????????/; |
| 4.3 其他要求: |
|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 4.3.2 投標保證金要求: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 人民幣叁拾萬元 ;按規(guī)定繳納年度投標保證保險(年度投標保證保險的使用規(guī)則執(zhí)行鎮(zhèn)政建[2018]194號文)的企業(yè)提交年度保證金繳納憑證。選擇采用電子保險保函形式繳納保證金的投標人,參照本市《關于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投標保證金電子保險保函服務的通知(試行) 》執(zhí)行。 |
| 4.3.3 履約保證金: 本工程中標人必須在簽訂合同前向招標人提交中標合同金額的 10% 為履約保證金;招標人同時向中標人提供中標合同金額的 10% 為工程款支付擔保。 |
| 4.3.4 差額履約擔保: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額履約擔保,擔保金額為招標控制價和中標價的差值,但不超過中標價的10%。 |
| 5.評標入圍 |
| ******委員會根據下列評標入圍條件和方法,確定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 5.1 評標入圍條件: |
| ????5.1.1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
| ????5.1.2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 |
| ????5.1.3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 ????5.1.4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 |
的。
| ????5.1.5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江蘇省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或農民工保證金繳納憑證。 |
| ????5.1.6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誠信承諾書的。 |
| ????????投標文件存在上述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xù)評標。 |
| 5.2 評標入圍方法(適用于綜合評估法和合理低價法): |
| 5.2.1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小于等于20家時,全部確定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 5.2.2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超過20家時, |
| 招標人直接確定以下均值入圍法的評標入圍方法,對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進行評標入圍,確定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 ??方法三:均值入圍法 |
| ??????先按報價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報價的投標人后(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去除),計算剩余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 |
| ??????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標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合計數量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本次招標R取值為:16,平均值以上7 家和以下9 家,)。 |
| ??????取平均值以上7 家和以下9家投標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合計數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本次招標R取值為:16,平均值以下投標人應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 |
| ??????評標入圍過程中,當投標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數量不足時按實際數量計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數量。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均不入圍;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同時入圍。 |
| 5.3 未入圍評標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后續(xù)的評標程序,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下一步評審。 |
| 5.4 評標結束后,評標入圍結果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確定; |
| 6.評標辦法 |
| 合理低價法(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
|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價法 ”的評標方法,本評標辦法總分為 100分,其中投標報價 100-信用分,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 2-4分。 |
| 6.1 投標報價( 100-信用 分,≥94分): |
| 6.1.1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從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隨機抽取一種。 |
| ??方法一:******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
|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 ;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則: |
| ????????評標基準價=A×K1×Q1 B×K2×Q2 |
| ??????Q2=1-Q1;Q1的取值范圍為: 65%、70%、75%、80%、85%; |
| ??????K1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Q1、K1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2的取值為: 98%; |
| ??????6.1.2 投標報價分值計算: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100-信用分,評標價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偏離?1%,扣減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分,每偏低1%扣 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 ??????6.1.3 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
|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 6.2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2-4分) |
|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分比例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公開從2%、3%、4%?中隨機抽取確定。? |
| ??????投標人在鎮(zhèn)江市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信用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的信用考核分值乘以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隨機抽取的比例,即為該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得分。 |
| 7.招標文件的獲取 |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1年06月22日00:00至2021年06月28日24:00 期間使用企業(yè)CA證書登錄 ******:8083/TPBidder/memberLogin,網上支付招標文件費用人民幣305.0元(售后不退),并網上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得下載。 |
| 8.投標截止時間 |
|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1年07月02日9時30分。(具體以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發(fā)布的時間為準) |
| 9.其他 |
| 9.1 本招標公告中由招標人自行填寫的部分,填寫的內容僅限于對應條款的相應要求,填寫其他內容和要求的,填寫內容和要求無效。 |
| 9.2 本工程電子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和資格審查認定等以電子招標投標企業(yè)誠信庫中的信息、數據為準,投標人需將招投標所需的所有材料錄入至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yè)誠信庫后選擇編入投標文件; |
| 9.3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
| 9.4 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企業(yè)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類似工程業(yè)績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將被公示1個月,在公示期間,其他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拒絕其投標。 |
| 9.5 異議與投訴:本項目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投訴。異議或投訴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嚴格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6]4號和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規(guī)定的方式和程序,通過“鎮(zhèn)江市有形建筑市場開放式應用信息平臺”網上提出。招標人或監(jiān)管部門將依法受理和處理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和投訴均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猜測式、懷疑式的異議和投訴將不被接受。 |
|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10.1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
| 10.2 本次招標公告為第2次發(fā)布。 |
| 11.聯(lián)系方式 |
| 11.1 招標主體: |
| 招標人地址: | 鎮(zhèn)江市丹徒區(qū)芳草園1幢第4層402-5 |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 鎮(zhèn)江市學府路88-8號中建大廈1206室 | | 聯(lián)系人: | 竇工 | 聯(lián)系人: | 王工 | | 電話: | ****** | 電話: | ****** | | 傳真: | | 傳真: | | | 郵編: | | 郵編: | | | E—mail: | | E—mail: | | |
| 11.2 相關部門: |
| 公共資源交易部門: | 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 | | 鎮(zhèn)江市丹徒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丹徒區(qū)有關行業(yè)管理部門 | | 工程交易科聯(lián)系電話: | 0511-****** | 聯(lián)系電話: | ****** | | 網絡信息科聯(lián)系電話: | 0511-****** | |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及信用管理手冊辦理部門: | | 鎮(zhèn)江市丹徒區(qū)建設工程管理處(安監(jiān)站) | | 聯(lián)系電話: 0511-****** | | 聯(lián)系人: 冷工 | |
| 11.3 技術支持: |
| 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 | CA簽章辦理指南: | | ******有限公司 | ******/051/051002/carelated.html | | 聯(lián)系電話: | ******00 | | 在線辦理網址: | |
| ******/Home/Login |
| 負責人 (電子簽名): |
|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電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