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我局對北倉路(岱山路—景祥地塊西側)道路工程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4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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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建設項目名單一覽表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fā)文時間 |
1 | 漳環(huán)評審〔2025〕表14號 |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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