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標段六)-綜合保障車、灑水車、巡道車等招標文件澄清與答疑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特種車輛采購項目(標段六)-綜合保障車、灑水車、巡道車等進行國際公開競爭性招標,于2026-01-26在中國******集團官網(wǎng)等媒介同步發(fā)布招標公告,現(xiàn)將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提出的疑問答復如下:
1、第八章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guī)格/第II節(jié)技術規(guī)格要求/抑塵車(純電動)技術規(guī)格書(1臺)/二、主要性能指標等要求
★(2)底盤尺寸≥8800×2500×2900mm(長寬高)
澄清理由:
目前市場上主流品牌在滿足主要性能要求的基礎上,因車輛結構設計、功能配置及技術方案差異,外形尺寸參數(shù)可能存在一定浮動范圍,此為行業(yè)常態(tài)。為充分吸納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的優(yōu)質設備參與本次投標,避免因細節(jié)差異而限制優(yōu)秀供應商及適用產品參與投標,建議進行如下修改。
修改建議:
★(2)底盤尺寸≥8000X2450X2780mm(長寬高)
答復:同意修改。
經市場調研核實,考慮到純電動抑塵車因電池布置、上裝結構差異導致底盤尺寸存在合理浮動范圍,且8000×2450×2780mm仍能滿足機場作業(yè)通道及使用需求,同意將底盤尺寸要求修改為"≥8000×2450×2780mm(長寬高)。
2、第八章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guī)格/第II節(jié)技術規(guī)格要求/抑塵車(純電動)技術規(guī)格書(1臺)/二、主要性能指標等要求
4、車輛及功能參數(shù)
(6)接近角/離去角≥11/12°
澄清理由:
據(jù)我公司多年積累的特種及市政等車輛銷售經驗,并結合當前市場主流產品技術規(guī)格專項調研,該參數(shù)設置與當前市場所有主流品牌產品的實際技術規(guī)格均無法匹配。且該參數(shù)并非影響車輛作業(yè)性能與使用安全的關鍵指標,其細微差異在實際應用中并無顯著影響。為保障招標的充分競爭與公平,特建議刪除此項要求。
修改建議:
刪除此條款
答復:不同意刪除,但同意放寬參數(shù)要求。
經核實,接近角/離去角是車輛通過性的重要指標,直接影響抑塵車在不同路況作業(yè)時的安全性能,不宜完全刪除。但考慮到純電動車型因電池布置對通過性的影響,同意將參數(shù)放寬修改為"接近角/離去角≥9/10°"。
3、第八章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guī)格/第II節(jié) 技術規(guī)格要求/指揮車(商務車)技術規(guī)格書(6臺其中2臺需具備輪椅上下運輸功能的福祉車)/二、主要性能指標等要求
★(2)CLTC純電續(xù)航里程≥600km;
澄清理由:
目前,在招標控制價范圍內,能夠同時滿足其他主要技術要求的多個潛在投標品牌車型,其CLTC純電續(xù)航里程普遍無法滿足“≥600km”的現(xiàn)行要求。此外,經核實,唯一曾完全符合原所有參數(shù)要求的某品牌車型現(xiàn)已停產,市場已無法穩(wěn)定供貨。為保障本次招標的有效性與競爭性,建議進行如下修改。
修改建議:
★(2)CLTC純電續(xù)航里程≥500km;
答復: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理由如下。
經汽車之家查詢,滿足CLTC純電續(xù)航里程≥600km的商務車至少有3款。
4、(1)提供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投標人每銷售過1 種專用車輛(抑塵車、灑水車、驅鳥車、壓路機、巡道車、除冰液灑布車、搶險排澇車);
提供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投標人每銷售過1 種通用車輛(SUV、商務車、皮卡、輕型卡車)
以上要求我方希望改成擬投產品業(yè)績,理由是以上要求不合理,具有傾向性,排斥潛在供應商,同時擁有這么多產品銷售的供應商有限。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及相關規(guī)定,業(yè)績要求必須與項目規(guī)模、性質匹配,禁止通過不合理業(yè)績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
(2)我方申請延期,理由是春節(jié)假期長、企業(yè)普遍停工,導致關鍵第三方資料無法按時獲取。
答復: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理由如下。
產品的業(yè)績只能證明這個產品在市場的占有率,跟投標人沒有實質關系,不能反應投標人的實力和規(guī)模。
5、(1)結合本次采購車輛的品牌、配置、技術標準、交付及售后服務要求,對成本及市場公允價格進行了詳細測算。經核實,本次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偏低,有些車輛甚至低于滿足招標文件全部要求的合理成本價。若按此限價參與投標,將難以保證產品質量、供貨周期及售后服務水平,不利于項目長期穩(wěn)定運行,也不利于吸引優(yōu)質廠家參與競爭。為保障項目實施質量與招標效果,懇請貴方結合市場實際重新測算并合理調整最高投標限價。
(2)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所投驅鳥車須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tǒng)》可查詢,經市場及行業(yè)現(xiàn)狀核實,目前行業(yè)內專用驅鳥車整車均無工信部相關產品公告,該條款設置與實際情況不符。
建議將此項要求調整為:“驅鳥車所采用的底盤車輛須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tǒng)》中可查詢”,以符合行業(yè)實際情況,保證項目公平、公正、充分競爭。
答復:1、最高投標限價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
2、同意修改驅鳥車所采用的底盤車輛須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tǒng)》中可查詢”。
6、除冰液灑布車相關參數(shù)澄清建議
針對招標文件中除冰液灑布車“七、主要技術要求”,提出以下兩點澄清建議:
迪
(1)汽車底盤(4)變速箱:原要求為“自動變速箱”。經我方市場全面調查核實,目前無制造商生產配備自動變速箱的相關車型,該參數(shù)設置存在不合理性,建議修改為:“自動變速箱或者手動變速箱”,以保障有足夠數(shù)量的潛在投標人參與競爭。
(2)撒布方式:原要求列明“3.噴嘴式”“6.盤式撒布”兩條內容,該兩條技術要求相互相悖,無法同時滿足執(zhí)行,建議統(tǒng)一修改為:“撒布方式:噴嘴式或者盤式撒布”,明確可選擇的撒布方式,確保參數(shù)的合理性與可執(zhí)行性。
答復:1、同意修除冰液灑布車變速箱為自動變速箱或者手動變速箱。
2、同意修改第3條:撒布方式:噴嘴式或者盤式撒布;第6條標題改為:“撒布要求”。
7、皮卡車、輕卡相關要求澄清建議
招標文件要求皮卡車、輕卡需提供制造商授權,但完全滿足參數(shù)要求的產品僅為個別品牌,潛在符合條件的投標人數(shù)量極少,已嚴重壓縮市場競爭空間。
若在此基礎上,再強制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權,將進一步抬高投標門檻、縮小參與范圍,導致具備能力的供應商無法正常參與投標,無法形成充分、公平的市場競爭,不利于貴方擇優(yōu)選擇。
懇請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對上述參數(shù)及授權要求進行復核調整,建議將授權要求修改為:“經銷商授權”,降低投標門檻,擴大潛在投標人范圍,確保招標活動順利推進。
答復: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理由如下。
市場調研,皮卡車、輕卡均有三家以上制造商滿足參數(shù)要求。
8、灑水車相關參數(shù)澄清建議
針對招標文件中灑水車“七、灑水車主要技術要求”第1條“汽車底盤(4)變速箱”:原要求為“自動變速箱”。
經我方市場調查核實,目前無制造商生產配備自動變速箱的相關灑水車車型,該參數(shù)設置不符合市場實際情況,建議修改為:“自動變速箱或者手動變速箱”,確保參數(shù)貼合市場現(xiàn)狀,保障潛在投標人的參與權益。
答復:同意修改灑水車變數(shù)箱為自動變速箱或者手動變速箱。
9、評標辦法相關澄清建議
針對招標文件“第六章 評標辦法 1、商務評價”中的業(yè)績評分標準,提出如下澄清及修改建議:

上述業(yè)績評分中涉及的車輛,涵蓋了多個不同細分領域,每種車輛的應用場景、目標客戶群體差異較大。多數(shù)潛在投標人專注于某一細分領域或部分領域的車輛研發(fā)、生產與銷售,而按照現(xiàn)有評分標準要求,需要銷售過不同細分領域的車輛,才能獲得滿分。該評分標準對于多數(shù)潛在投標人而言過于嚴苛,同時限制了某些領域的優(yōu)質投標人參與該項目的可能性。
為確保招標人可以選中優(yōu)質的中標人及產品,保障招標活動的公平性與充分競爭性,建議將該業(yè)績評分標準修改如下:
1.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每提供1份擬投專用車輛(抑塵車或灑水車或驅鳥車或壓路機或巡道車或除冰液灑布車或搶險排澇車)機場業(yè)績得1分,滿分為7分;
2.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每提供1份擬投通用車輛(SUV或商務車或皮卡或輕型卡車)機場業(yè)績得1分,滿分為3分。
答復: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理由如下。
指定機場業(yè)績屬于設定特定行業(yè)業(yè)績門檻,排斥非機場業(yè)績企業(yè),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10、驅鳥車相關要求澄清建議
招標文件中所投驅鳥車需“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tǒng)》可查”的相關要求,提出如下澄清建議:
驅鳥車產品結構具有特殊性,其主要由底盤車(皮卡車)及上裝驅鳥設備兩部分組成。其中,底盤車(皮卡車)作為標準機動車輛,可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tǒng)》正常查詢;但驅鳥車整體屬于專用改裝車輛,目前行業(yè)內所有驅鳥車均無工信部相關公告,無法滿足“所投驅鳥車必須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統(tǒng)》可查”的要求。
該要求與當前驅鳥車行業(yè)實際生產、備案現(xiàn)狀不符,若嚴格執(zhí)行,將導致無潛在投標人可滿足該條款,影響招標活動順利推進。懇請貴方對該條款予以澄清調整,明確僅要求驅鳥車底盤車(皮卡車)在上述系統(tǒng)可查,以貼合行業(yè)實際,保障招標活動的正常開展。
答復:同意修改驅鳥車所采用的底盤車輛須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tǒng)》中可查詢”。
11、延期申請
鑒于本項目招標周期跨越2026年春節(jié)法定假期,雖然潛在投標人為了配合貴方需求,加班開展投標文件編制工作,但大量的制造商均處于放假休整狀態(tài),人員、資料、授權等相關工作難以正常推進,客觀上存在投標準備時間嚴重不足的情況,保證項目采購質量與公平公正,現(xiàn)特向貴單位申請將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予以適當順延。
答復: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日期修改為:2026年03月24日上午9時(北京時間)。
12、本招標文件“第九章 投標文件補充格式”刪除,修改詳見附件:1。
第九章 ?投標文件補充格式
說明:
l?本章所規(guī)定的格式是對第一冊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的修改或補充。如有沖突請以本章為準;
l?補充的格式如在已有格式目錄下,對應第一冊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編號,注明為“增加”;
l?修改的格式編號不變,注明為“修改”。
格式IV-10. 合同實質性條款響應表格式
合同實質性條款響應表
投標人名稱:??????????????招標編號:??????????????包號:?????????????
|
序號 |
合同條目號 |
合同要求 |
投標響應 |
響應/偏離 |
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標人代表簽字:???????????????????????????
注:投標人應對照招標文件合同條款,逐條說明合同條款是否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并申明與偏差和例外。
格式IV-11.?投標技術響應文件
投標人針對招標文件中技術因素評價的要求做出全部響應,形成投標技術響應文件。
2、技術方案文件;
格式IV-12. 投標商務響應文件
投標人針對招標文件中商務因素、服務因素評價的要求做出全部響應,形成投標商務響應文件。
必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投標人項目業(yè)績;
2、交貨期及付款方式;
3、質保期;
4、售后服務內容。
5、服務承諾。
格式可自擬。
格式IV-13. 投標人認為需要遞交的其他文件
格式IV-14. 招標代理服務費承諾書
******有限公司
我們在貴公司組織的?????????????????????項目中若獲中標(招標文件編號:??????????),我們保證在貴司中標通知書發(fā)出15天內,以電匯或現(xiàn)金的方式******有限公司支付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我方如違約,愿憑貴方開出的違約通知,按上述承諾金額的200%在投標保證金或在買方付給賣方的合同款中扣繳。
特此承諾!
承諾方名稱:???????????????????????????????????????????????
地址:?????????????????????????????????????????????????????
電話:??????????????????????????E-mail:???????????????????
承諾方授權代表姓名:???????????????????????????????????????
承諾方授權代表簽字:???????????????????????????(承諾方蓋章)
承諾日期:????????????????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