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縣山洪災害防治項目(第二次)
中選候選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6年3月4日)
項目名稱 | 彭水自治縣山洪災害防治項目(第二次) | 最高限價(元) | 795420.00元 | |||
比選基準價(元) | 793457.96元 | |||||
比選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文與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 | 比選人聯(lián)系電話 | ****** | |||
比選代理機構 | ******有限公司 | 比選代理機構 聯(lián)系電話 | ****** | |||
中選候選人 排序 | 名稱 | 競選總報價(元) | 工期 | 質量 | 擬任項目負責人 | |
姓名 |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 793431.45 | 3個月 | 合格 | 肖體春 |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792874.64 | 3個月 | 合格 | 陳永成 |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791761.06 | 3個月 | 合格 | 茍鵬 | |
中選候選人響應比選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第一中選候選人:******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資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 第二中選候選人:******有限公司 資質:通信工程 第三中選候選人:******有限公司 資質:通信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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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選文件規(guī)定應公示的其他內(nèi)容 | ?******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競選保證金不符合比選文件第二章“競選人須知”規(guī)定。 | |
中選候選人評標情況 | 中選候選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繳納了競選保證金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遞交了競選文件,評審時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形式評審均合格。 | |
提出異議的 渠道和方式 | 競選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中選候選人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比選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文與水旱災害防御中心(聯(lián)系人:代老師;聯(lián)系電話:******)提出異議。 | |
比選人(蓋章): ??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文與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 ? 2026年3月4日 | 比選代理機構(蓋章): ? ? ******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4日 | |
注:1.比選人及其委托的比選代理機構對填寫的中選候選人公示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
2.中選候選人公示紙質文本須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還應加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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